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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7月中旬发布《火锅底料》(DBS 51/001-2016)、《酸菜类调料》(DBS 51/002-2016)、《半固态复合调味料》(DBS 51/003-2016)等3项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将于2017年1月15日实施。
据了解,四川省卫计委制定标准为食品安全产品标准,其中关于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标志标签等相关要求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规定。该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
早在2006年四川省相关部门就曾制定了《火锅底料技术要求》,是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执行,但这次的火锅底料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不达标的企业,将受到相应处罚。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四川省相关部门出台针对火锅底料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对于火锅业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推动作用,尤其是火锅因重油重辣等原因一直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地,且因受到消费者的喜爱遍布各地,四川火锅底料地方标准的实行也将为国内其他地区的相关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但同时,火锅也一直面临着严重的同质化问题,企业在遵守“标准”的同时也应当注重产品的创新及个性化发展,避免陷入更严重的同质化竞争。江边城外创始人李长江认为,企业应当遵守涉及到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对于企业自身发展以及推动行业进步都有帮助。来源:四川省卫计委; 北京商报